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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慶航 迦勒牧區 我和我家必定一生奉獻


神的話語,一句話都不落空,我真實的經歷到瑪拉基書3:10「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」這句經文的應許。

我從12歲受洗後進到軍校,拿到第一份薪水後,即開始堅守十一奉獻原則。上帝也不斷的祝福我,使我在空軍官校時甄選到美國軍校念書。但是到美國後,因為收入無法支撐生活開銷,我甚至還需要在學校打工,才能滿足生活所需,存下的錢,也幾乎在假日出去旅遊時花完。因此當時我對十一奉獻也軟弱了,心想自己都不夠用了,哪來的錢奉獻呢?

畢業回國後,我重新思考了這個問題,在靈修當中再次讀到瑪拉基書也受到提醒。一開始只是抱持著試試看的心態,薪水進到存摺多少,我就除以十再無條件進位湊整數奉獻,既然這是聖經上說的,我就乖乖遵守。當時的我想,假如上帝沒有傾福與我,那我就當愛心捐款好了。但神的作為真的超乎我所求所想,神不需要我們拿金錢來換取祂的祝福,也不需要什麼還願!因為一切都是神掌權的。

我民國100年畢業任官時,在十一奉獻上經歷了許多挑戰。因為就在我畢業的這年,軍人開始要繳稅,且軍人保險費提高,等於每年將近一個半月的收入都是要再繳出去,但我並沒有因此把要繳的稅扣掉再十一,每月薪水入帳多少,我就十一奉獻多少。101年上帝保守我通過飛行訓練,薪水直接翻2倍,更恩典的是讓我調來台北,我的部隊離家只有10分鐘的車程,而且是騎腳踏車;102年我在父母的幫忙之下在林口買了房子,開始背負房貸,也還沒有錢裝潢,而104年國家開始對軍公教年金改革,我未來的終身俸岌岌可危,許多軍人基督徒在奉獻上也感到軟弱,但我依然堅持;105年上帝賜給我一個很棒的老婆,還有很棒的岳家,他們在結婚前資助我們完成房子裝潢,我為了感謝神,在客廳弄了很大一個十字架,這間房子是上帝給的,當然我也要奉獻給祂,開放家庭聚會,希望上帝使用我的家。

結婚是要花很多錢的!但感謝神,所有婚禮、宴客事宜處理完畢後,不但有餘,還足夠我和妻子去紐西蘭度蜜月。去年上帝又賜給我一個可愛的女兒,月子中心、嬰兒用品、奶粉尿布,樣樣都要花錢!我們夫妻也曾猶豫過,年終獎金、額外獎金是不是也要奉獻,還是存起來自己花?但上帝已經讓我們經歷到這麼多,我們也沒什麼好懷疑的了!到現在女兒四個月了,我們還沒自己買過尿布,因為一直有人送給我們,甚至家裡都快擺不下,更別提還有許多的恩典,這就是聖經裡所說「傾福與你,甚至無處可容」!

我們所信的是真實可經歷的神,今天我們賺了10塊,奉獻並不是我們要繳稅給神的國1塊,神的國不需要我們納稅,因為一切都是神賜的!神是豐盛有餘,絕不會使我們缺乏!感謝神,我和我家會一直不斷的奉獻下去,希望未來我能十二甚至十三奉獻,信心更多的擴張,經歷從神而來的祝福,將一切榮耀歸給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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